发布时间:2021-04-08 12:14:34 阅读量:4496
9月9日,记者从省人社厅有关部门获悉,未来5年,我省将继续开展非公经济组织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扩面行动,大幅提升灵活就业人员、进城务工人员等群体参加社会保险比例,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,基本养老保险覆盖全体职工和适龄城乡居民,基本医疗保险覆盖全民,失业、工伤、生育保险覆盖所有法定群体。
过去的5年,我省基本社会保险取得重大突破,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在全省基本形成,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启动,社保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。2015年,全省各项社会保险综合参保率达到95%以上,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现所有县(市、区)全覆盖,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现城乡居民全覆盖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完成市级统筹,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******实施,省内异地就医基本实现直接结算,失业、工伤和生育保险保障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。
未来5年,我省将坚持全覆盖、保基本、多层次、可持续方针,建立与我省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、城乡一体、更加公平的社会保险服务体系。构建包括职业年金、企业年金和商业保险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,强化多缴多得、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,落实职工养老保险制度跨地区转移接续政策,建立遗属待遇和病残津贴制度,形成老遗残一体化的保障项目体系;******推进医保付费总额控制与按人头付费、按病种付费等相结合的复合付费方式,******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,健全重特大疾病救助和疾病应急救助制度,做好基本医保、大病保险与医疗救助的衔接。保障重点向困难人群、大病患者倾斜,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,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;制订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办法,实现生育医疗费用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,推进工伤康复试点,构建层次分明、相互衔接、特色互补的工伤康复服务格局。
同时,我省将建立社会保障卡应用平台和社会保障卡持卡人员基础信息库,发行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卡,力争到2020年实现覆盖2750万人、90%以上人员可参保的目标。